第31章

  天亮了之后,林绥把这件事和亚萨,奥斯丁说了,他们都对有人能躲过林绥的子弹非常感兴趣。奥斯丁晚上决定和林绥一起蹲守,他在夜间的视力更清晰,也许能看清对方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一天就这么过去,晚上那个贼果然又来了,照旧拿了两根玉米和一小份啤酒。这次林绥开枪更早,但仍然被对方躲过去了。
  林绥收了枪,问:“你看清楚没?”
  “好像是个人,没有明显的异种族特征。”奥斯丁的语气有些迟疑:“他动作太快了,而且有意把自己隐蔽起来。”
  “即使是我在这种情况下也不可能躲过你的子弹,他比我反应更快。”
  天亮了之后他们讨论这件事,林绥说:“他为什么只拿一点,反而要冒着风险每晚来一次?”
  亚萨啃着玉米:“也许是把这儿当自助餐厅了。”
  奥斯丁:“他有那样的身手,也许他并不觉得有什么风险。”
  “嗯哼,我好歹开了两次枪。”林绥撑着下巴想了想:“今天晚上,我们藏得近一点。”
  这次至少要知道对方长什么样吧。
  当天晚上,林绥和奥斯丁守在车斗后不远的位置,林绥还在车斗前布置了一个陷阱。然而他们等了一晚上,对方都没有过来。临近清晨,林绥撑不住去睡了,早上八九点的时候,亚萨把他叫醒,兴奋地说:“林,他又来了!”
  林绥醒过来,准备好的玉米和啤酒又没了,陷阱也没有被触发。看来对方是发现他们这次藏得近,等他们离开之后才来的,而且巧妙地避开了陷阱。
  无论是警觉性还是耐性,都十分惊人。
  “有这种本事,他把我们三个悄无声息地全杀了也有可能。”亚萨兴致勃勃地说:“但他只是来偷玉米,这事多有意思!你们说,他会是什么人?”
  林绥平静地说:“他的行为不太像人。”
  “这倒是,人都有最基本的贪欲,没有贪欲,人类是活不下来的。”亚萨:“或者说,生物都有想要更多的欲望。”
  奥斯丁:“今晚再来一次,我提前在他逃跑的路线拦住他。”
  亚萨:“要不,我在啤酒里下毒?”
  奥斯丁惊讶地盯着他,不过这确实是亚萨能想出来的办法。林绥摇了摇头,说:“还没到这种地步。对了,你哪儿来的毒药?”
  亚萨:“最近不是没什么事嘛,我就自己琢磨着配了些。别这么惊讶嘛,我本来就有药学博士的学位,虽然是很久以前拿的了。”
  当天晚上,奥斯丁和林绥各自准备好,天一黑,四周寂静无声,今天的星星格外多,闪烁着星光,天空辽阔而深远。
  只可惜等了很久,对方也没有出现。果然位置还是太近被发现了吗,但这里是最佳射击距离。林绥并没有放弃,一动不动地蹲守着,比起偷东西这件事,林绥更好奇对方是什么样的人。
  到了后半夜,对方终于出现了。
  他动作很快,匍匐着身体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跑到车斗边拿了东西,这次他迟疑了一下,又进去拿了件衣服,这反而给了林绥机会。
  林绥屏住呼吸,借着星光瞄准,果断扣动扳机。
  在开枪的瞬间,林绥就知道这枪射中了。
  对方的身体向左边倒了一下,头也没回地继续逃跑,因为左腿中弹而变慢了一点。
  林绥没想要他的命,所以瞄准的是左腿。
  这个速度的话,奥斯丁就可以追上了。然而对方好像知道奥斯丁在蹲守,所以换了个方向逃跑。奥斯丁反应很快,立刻追上去,只是那个人还很熟悉森林,拐了几个弯,很快便消失了。
  “没事。”林绥对奥斯丁说:“明天再说吧。”
  亚萨得知两人还没有抓到那个贼,十分惊讶:“这么厉害?我就说还是下毒管用,要是不想弄死他的话,小剂量就可以……”
  “没必要。”林绥:“他受伤了,跑不远的。”
  当天收割了最后一批空心菜之后,林绥和奥斯丁走进森林里。断断续续的血迹为他指明了方向,那个贼不会遮掩血迹。
  他们跟着血迹走到另一座小山的山洞里,山洞口还有明显的脚印,对方没有穿鞋,确实是人类的脚印。
  里面还传来窸窸窣窣的动静。
  林绥把枪扣在手里,奥斯丁也拿出小刀,两人小心翼翼地走进去,随后微微一怔。
  里面没有人,只有一只怀孕的母鹿,它的后腿受伤了,不过已经用布条包扎过。母鹿身体下面垫着着杂草和两件白色的衣服用来保暖,旁边放着啃了一半的玉米,正是从九七号基地那里偷的。
  母鹿见到他们,惊慌又暴躁地发出低吼声,想站起来,但又使不上劲。
  母鹿成精?这是林绥的第一反应,不过他很快听到山洞外面的动静,转身跑出去,就看到一个人站在山洞外,盯着他们。
  确实是个人类,之前看到的覆盖全身的毛发是他的头发,又长又多,杂乱地披在身上,里面插满了野草和树枝。他大约近两米高,体型健壮,上半身赤/裸,显出极为鲜明的线条,宽肩窄腰,双臂有力,结实的肌肉随着呼吸起伏,上面布满陈旧的伤痕。下半身穿着破破烂烂的裤子,左边裤腿还有个洞,能看到里面泛红模糊的血肉。
  正是昨天林绥的那一枪,伤口还未愈合。
  他赤脚踩在地上,静静地看着林绥和奥斯丁,茂密杂乱的头发遮住了眼睛,看不见他的表情,不过从动作和姿态来看,他没有丝毫慌乱和紧张。
  “你是谁?”林绥问。
  那人目光转向他,盯着他手里的枪看了两眼,忽然转身就跑。
  那一瞬间,林绥看见了他的眼睛——一只碧绿色的眼睛。
  林绥举起枪瞄准,片刻后又放下,喃喃道:“算了。”
  几个玉米和啤酒的损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这人不知道是敌是友,还那么强,他马上要去阿卡帝部落,就算抓到也是个麻烦。
  之后两天,那人也没再来偷过东西,就此消失,好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等到了出发的时间,天气已经很冷了。田地空置下来,九七号基地没什么事干,奥斯丁也去了机械师基地。林绥在山洞口留下几个玉米和一些啤酒,便准备出发前往阿卡帝部落。
  所有的货物都装上车斗,这次决定去阿卡帝部落的是林绥和亚萨两人,其他人去机械师基地,那里还有很多活要干。林绥和亚萨多穿了两件衣服,还用那些衣物改了斗篷和口罩戴上,主要是为了遮住脖子上的项圈。
  这是他们第一次出远门,也是第一次出去认识和接触新的势力,蓝沙部落那次不算,毕竟大家都是熟人了。林绥和亚萨做了万全的准备,如果想发展下去的话,他们迟早要走出这一步。
  阿卡帝部落位于南边偏东一点的方向,之前琥珀就是从他们这边路过然后往阿卡帝部落走。最开始的那几天,他们在路上什么人都没碰见,越是靠近阿卡帝部落,遇见的其他部落的商人就越多。
  而且不止是人类,异种族的存在比他们想象得更多,大家打扮各异,互相戒备,护着自己的货物,林绥他们在其中丝毫不显得突兀。
  就这样,在集市开始的前一天,林绥和亚萨抵达了阿卡帝部落。
  第30章
  阿卡帝部落大约有十个蓝沙部落那么大,大约两千多人口。临近集市,阿卡帝部落开辟出了一片空地,为外来的商人们提供摊位。
  要领摊位就要先登记,亚萨留着看管行李,林绥去登记。登记处一大早就在排队,林绥挤在中间,前面和后面都是异种族。
  前面是土鼹族,比柏翠还矮一些,灰色皮肤,耳朵很尖,戴着很厚的头巾。这是一种生活在地底的种族,擅长挖掘、采矿和锻造,但移动速度慢,且畏惧强光。他们带来的货物是各种矿石和自己打造的各种小玩意。
  后面是尼人族,强壮结实,肌肉隆起,满脸络腮胡,□□着上身,身上还有一股奇异的味道。这是一种□□强度很高,且具有强免疫力的异种族,相对应的,他们行事粗暴,不擅长社交,而且脾气十分暴躁,喜欢战斗。
  “瞅什么瞅?”
  “瞅你咋滴!”
  林绥听见尼人族和后面的异种族吵起来了,他回过头,双方已经到了互相推搡的环节。就在林绥以为他们要打起来的时候,双方居然偃旗息鼓,默契地停下了手,站在队伍里一声不吭。
  一支阿卡帝部落的巡逻队路过。
  他们大部分是人族,穿着统一的皮质软甲,手持长枪,头戴盔甲,步伐整齐。林绥有些惊讶,要训练这样一支部队的成本可不低,难怪阿卡帝部落拥有如此高的声望,连尼人族也能压制本性遵守规则。
  登记处很快排到林绥,一个老人坐在桌子后面,问:“哪个部落的?”
  “九七号基地。”
  “卖什么东西?”
  “粮食和啤酒,还有一些衣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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