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嗯?”她笑了笑,手上动作不停,接着切完剩下那半段,“怎么突然想学这个?”
  叶筝抓了抓头发,“因为有两场厨房戏要拍,主角又是个特别会做菜的,得学两招傍身。总不能让导演现场教我怎么切肉和面……”
  说到这,叶筝不得不感谢姚知渝,还好写了两道有手就能做的菜。
  阿姨:“好呀。其实做菜嘛,做熟手了一点儿都不难。”
  叶筝用手机录音,一边打字记笔记,把阿姨讲的大概顺序写了下来。
  “拿刀的时候手臂不要夹紧,放开一点,肉是会滑的,所以一定要按紧,然后慢慢往前推。”阿姨把切好的肉丝往碗里堆,她擦了擦手,想去拿酱油,却发现里面已经空了,“哎!我这脑筋是越来越不好使了,又忘了买酱油。”
  现在时间还早,叶筝洗了把手,“我去买吧。”
  阿姨自然是拉不住他,刀刚放下,人就一溜烟儿地跑没影了。
  叶筝从架子里抽出把伞来,一开门,面前站了个白发过半的男人。他手抬空中,大概是想按门铃。
  男人脸颊抽了抽,跟叶筝异口同声道:
  “叶筝?”
  “……吴老板?”
  第25章 隐秘
  “吴先生。”叶筝眨着眼更正了称呼。
  “老板”虽不是贬义词,可用来打招呼总归欠妥,吴先秋是锦禾的老板,但锦禾跟他叶筝又没什么关系,由他嘴里叫出来像在套交情。
  算起来这是他第三次跟吴先秋见面,前两次有罗安牵线搭桥,倒没有冷场。罗安这人优点有限,口才是他为数不多上得了台面的活儿,哪怕叶筝明确拒绝锦禾的好意,他也能体面地收尾,不会让两个人难为情,大家还能有说有笑碰个杯。
  只是现在不一样,他跟吴先秋互相僵持着,叶筝搜刮半天也没能刮出一句下文,反是想起了段燃那句话——
  “有人说他是吴先秋的私生子,吴先秋没否认。”
  叶筝是没想通吴先秋为什么打算签他到锦禾,他的优势在于会写歌,不过锦禾不缺创作型歌手,多一个不多,更枉论他负面新闻缠身。叶筝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就算锦禾想搞慈善,渡他于水火之中,也不至于海角天涯追到来闲庭。
  所以吴先秋是来找黎风闲的。
  叶筝目光定在吴先秋槁黄的脸庞上,整个人病秧秧的,胡子也没修,嘴巴周围黑了一圈,连身上那件衣服看起来也半新不旧的——
  明明是这季的最新款式。
  又胶着了许久,他们仿佛都在等对方先开口。
  这进退两难的局面,终于是吴先秋先让一步来缓解。他转身点起了烟,委顿地问:“风闲呢?”
  叶筝跟着松了口气,他带上门,走下梯级,“他出去了,可能没那么快回来……要我跟他说一声么?”
  “不用。”一根烟抽完,吴先秋偏过头,见叶筝穿得甚是休闲,手里拿着伞和零钱,跟从自己家门走出来一样。他有种说不出的滋味。心思一沉,吴先秋用力搓了搓指尖,把香烟的滤嘴捏得变形,“你要去买东西?”他问。
  “对。”叶筝跟吴先秋拉开了身位,那蒙蒙的雾团堵得他难受。他鼻子是闷死了,可耳朵清明着,听出了吴先秋埋在话音里的不高兴。叶筝以为是他没“请”人家进屋坐一坐,顺便泡杯茶、聊聊天什么的,所以惹得吴先秋心里不痛快。
  可闲庭不是他家,他没权利私自把人请进家门。
  抚心自问,叶筝看不出黎风闲和吴先秋之间的关系有多好,按理说他都能拿着闲庭的钥匙进出自如,吴先秋为什么还要按门铃?
  退一万步说,就算黎风闲跟他有血缘关系,“私生子”也不是一个好头衔,谁能忍受这样的代称?叶筝理解不来吴先秋的不爽。
  “我能跟你一起去吗?就当散散步。”吴先秋嗒一声弹开烟夹,又从里面叼出一根烟,不过这次他没点,光咬在嘴里解馋。
  话说到这份儿上,叶筝不好拒绝,便答应跟他一起去。
  杂货店在街尾,路程不远。吴先秋把玩着手里的打火机,把金属质材捂出温度,眺向远处的霞光问,“来闲庭是因为《幻觉》吗?”
  他是从岑末那边知道的《幻觉》,因为这部电影,岑末和她的经纪人吵了一架。起因是经纪人不同意她接《幻觉》,理由一共两点。
  第一,她是女配,以岑末现在的身份地位去演简昔年,跟做公益没区别。要是岑末有意进军大荧幕,他能找到更好的本子,何必接一个戏份不多片酬不高的配角来委屈自己?
  第二,《幻觉》的制作班底全是来路不明的新人,看上去是为了冲奖才搞这么一部“文艺片”,以原著的大尺度,能不能拿到公映许可证和电审字号都成问题。别到时候过不了审,只能做海外发行,白白浪费岑末的精力。
  于是经纪人以保持形象为由,替岑末拒绝了这个剧本。
  想到后来发生的事,吴先秋眼皮轻跳一下。
  他不懂岑末为什么会看中简昔年,但他舍不得拦她,所以他向岑末提了个要求,只要岑末答应下来,他会同意岑末签这部电影。
  “能告诉我你为什么想接这部电影吗?”
  这句话吴先秋问过岑末,如今也用相同的方式来问叶筝。
  叶筝笑笑。这时风变大了,卷得他尾音松散,有些听不真切,“巧合吧,而且我挺喜欢这剧本的……”
  “喜欢是理由吗?”
  “是啊,喜欢还不够吗?”叶筝抬起头,笑弯了眼,眸光跟天上摘下的橘色糖纸一样,浸润在微光当中,令人如沐春风。
  吴先秋凝着神思考,直到打火机被他压出一道飘乎乱晃的火苗,才轻叹道:“以前是我看错你了……”
  他音量不大,被风声盖了过去。
  杂货店就在面前,叶筝没闲心思去管吴先秋说了什么,对他来说买酱油才是正事,再磨叽下去饭都要凉了。
  叶筝推门进去,牵得风铃叮叮铛铛的,之前听阿姨说过,这间铺子在伏秋开了好几十年,从爷爷辈熬到了小孙子,历经三代,挺不容易的。
  而这小孙子现在也不年轻了,没逃过中年发福,顶着个大肚腩在嗑瓜子,听到有人进来,他乐颠乐颠地把空壳扫入垃圾箱,又朝里头呸呸两声,抹干净嘴巴再问:“要买点什么?”
  “酱——”叶筝刚开口就被吴先秋的铃声打断了。
  吴先秋啧一声,指向门外,“你继续,我去外面接个电话。”
  “好。”
  叶筝又跟店主重复一遍,“麻烦要一瓶酱油。”
  店主腿脚不好,走路一跛一跛的,他弯着腰从架子底层拉出一个纸皮箱,里面横放着几瓶生抽老抽,又问,“要哪个牌子的?”
  “随便,都行。”
  买完过后,叶筝赶巧撞上了吴先秋火气最旺的时候。他一脚踩在石阶上,一手叉腰,不见任何风度礼节,吼得一声比一声大,“是,我是去看他!他是——”
  眼瞅叶筝出来了,吴先秋长长地出气,把紧压的眉头松下去,仓猝挂断电话,“跟你没什么好说的,就这样吧。”
  权当没听见他们的对话,叶筝扬起手中的生抽酱油,“买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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