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1章

  这一年是民国九年。
  轰轰烈烈的民主运动在这片土地上兴起,新的革命思想指导着各种学社的成立,湘土之南,战争已有前兆。繁华如梦的海市,自北平归乡的青年风尘仆仆,继承了赫赫有名的通海银行,辍学了的年轻女子,捧着书再次回到了学堂。
  长江两岸,不同派系的军阀为了“帝制”或“共和”对峙,国土南北,由一个青年牵头的新铁路即将要通航。
  风云迭起的年代,个人的力量伟大也渺小,却终将随着浩荡的历史洪流,汇作壮阔的海洋。
  但这一刻,春风吹过白石红砖的校园,新的时代才写下序章的第一行。
  前路如何,谁也无法料到。
  冯广厦笑着拍了拍周暮觉的肩膀:“当然当然。”
  周暮觉微微颔首,又道:“她还烦请你在学校费心些。”
  青年声音一顿,觉得在学校里称她为“太太”有些不合宜。
  冯广厦点头,又状若无意道:“你的这位‘长辈’——以前可是学校里出了名的美人。匆匆结了婚,很叫人扼腕叹息。”
  他没有提及,林朝笙出名的并非只有美貌,还有风流轻佻的性情,先前念书时,有几个男学生因她而争风吃醋,大打出手,最后闹到教务处。
  青年闻言,淡声道:“背后论人,不算君子所为。”
  果然,他并不知道。
  但人总会变的,冯广厦心想,既然已经做了周家的长辈,以前的事情便也不必再提。
  他连连作揖,道:“哎,是我失言。”
  两人是认识了五六年的至交,一番玩笑,就此揭过。
  朝笙轻敲了下门,而后探出身来:“资料我核对完啦。”
  冯广厦问:“字签好了吗?”
  她点点头,便见这青年笑道:“那便可以了。”
  “今天麻烦冯老师了。”
  “不碍事。”冯广厦见这二人打算离去,往前走道,“我送送你们。”
  “现在正值阳春三月,校园里风光很不错,挺适合随意走走看看。”
  周暮觉以眼神询问朝笙,见她亦无勉强之意,这才应下了冯广厦的相送。
  冯广厦自然注意到了,不由得暗想,周暮觉与这半道多出的“长辈”关系倒很是不错。
  *
  此后,朝笙便多了一个继续学业的任务,并不用整日闷在家中。
  早晨送了周家的两位主人出门,阿柳在家与丫头婆子们闲磕牙。
  “现下太太也忙起来了,家里显得空荡荡的。”阿柳喜欢操心,一时间还不太习惯。
  一个小丫头说:“太太是去念书了,多好啊。”
  阿柳不太理解:“念书不就是为了有个体面的工作嘛,费那力气干什么。”
  小丫头也答不上来,从她来周家起,林朝笙就是一位享尽优容的太太。
  读完书回来,也依然是作周太太。
  小丫头捧着脸思索,觉得阿柳说得有道理,但是如果可以,她也想去读书呢。
  可惜她要供哥哥上学。
  闲话絮絮,阿柳估摸着时间,快到朝笙和周暮觉回家的时候了,遂催促着丫头婆子们去做事。
  于周暮觉而言,自朝笙回学校后,他多了个先前从未有过的体验——
  “等很久了吗?”
  朝笙上了车,看向正合上书页的周暮觉。
  “老师拖堂了吗?”青年的声音很温和,并无等待的不悦。
  “今天最后一节课,是你那位朋友的政治课。”朝笙说,“他可真健谈,从古希腊的民主选举能谈到了汉朝的推恩令。”
  “古希腊的时间跨度可对应到周朝至汉,他若是想说,只怕能说上更久。”
  “真是漫长的文明。”她拢了拢裙摆,坐了下来,“不过冯老师说得极有意思。”
  “他口才很好,知识涉猎也多。”周暮觉说,“留学时他读的就是政治学。”
  “你呢。”朝笙微微俯身看去,青年手中的书本是朴旧的黄色封面,上面印着篆书的《原富》二字。
  她今天没把头发盘起来,只绑了一个麻花辫儿,白色的珠花缠在发尾,随着她倾身的动作而微微晃动。
  这样学生的打扮,比起沉闷哀寂的深色旗袍更合适她——尽管,那是为了,他的父亲。
  周暮觉的思绪竟然有一瞬游移。
  “我读的经济学。”但他很快回过神来,微微笑道,“这是严复先生十几年前翻译的。我在国外时读过原着,但读他的译本,启发也很多。”
  “这就是所谓的\u0027它山之石,可以攻玉\u0027?”
  “严复先生的见解远胜过我许多。”他认真道。
  朝笙却露出个笑来:“你能经营好银行,便已经很厉害了。”
  其实经营银行与经营国家完全不一样,但听到她的夸赞,那种近乎轻盈的愉悦却完全不作伪。
  两个人并排坐着,司机发动了汽车。
  引擎声里,周暮觉听得朝笙又道:“少爷,明日不必来接我,我与我同学他们约了一道出去。”
  周暮觉微愣,不自觉想起那个傍晚,她仰脸笑着与人说话的模样。
  但与从前的朋友继续交游,是他应该乐见的事情。
  于是这青年忽略了内心升起的些许失落,温言道:“好。”
  第184章 黑莲花与君子(13)
  叶青淇和杜知弦都是青英大学的学生,这两人的人品寻常,脑子却灵活,只可惜没用在正道上。
  他们知晓朝笙回了学校,虽然意外,更多的却是喜悦——毕竟这样见面会方便许多。
  要约“周太太”出门,总得寻些特别的理由,打过去的电话,时不时也总是家中佣人接了。
  叶青淇某日在学校里碰到了朝笙,立刻便动了心思。他与杜知弦商量一番,打算邀她去看电影。
  因为学的是文学专业,林朝笙对于戏剧十分热爱。她能演,也能写剧本,不是没有动过成为一名剧作家的心思,但林家待价而沽的闺秀不能做卖字的营生,更不能与戏子厮混。
  后来,她又嫁给了周鹤亭,连书都没再读,其他的便也直接搁置了。
  朝笙早知道他与杜知弦会来找她,既然这两人并不打算放弃,应了便是。
  早晨下楼时,周暮觉仍如常等她用早饭。
  抬眼便见朝笙今日穿得格外不同些。
  是条奶油白的裙子,绸缎的面料拼接而成的,颜色很素净,披肩也是白色的,用蕾丝勾出山茶花的式样,垂着细细的流苏。
  她身段极好,这样穿着,便格外袅娜。
  踏着双高跟的浅青色鞋子,整个人宛如开在枝上的花似的。
  仍是素雅的一身,瞧起来却再没有先前的暮气了。
  周暮觉敛去眼中一霎的惊艳,笑着和她问了好。
  早餐是厨房拿手的包点,里头包着虾仁,灌了肉汤。
  朝笙用筷子夹了起来,听得周暮觉温声道:“仔细烫。”
  朝笙点点头,咬开了里头的虾仁。
  周暮觉偶尔抬眼看去,她今天早上看起来胃口不错,包子比平时多吃了几个。
  大概心情也比先前好了许多。他忽然想到。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