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街道上,路灯依然明亮,高川是不夜的城市,霓虹五光十色,车辆川流不息,串起繁华的景象。
这样的热闹与江暮白全无关系。
蓝白校服的少年走过横跨江水的大桥,沿着长长的台阶往下走去。
绚烂的灯火逐水而逝,陈旧的石板台阶上,青苔被踏成浅黄的枯色,橙橘的白炽灯悬挂在台阶两侧的树干上,晃晃悠悠照着这条小径。
几排平房高低错落,显露出与日新月异的高川市截然不同的陈旧。
夜色已晚,仍有劳作的人不肯入睡。
“阿暮,回来啦。”正在水泥坪里洗菜的是一对夫妻,他们住在江暮白隔壁,一同操持着早餐车的工作,“明天还要去给人补习不?”
“陈叔,张姨。”江暮白打了个招呼,“快开学了,今天是最后一天课。”
这对忙碌的夫妻一叠声的应了,看着江暮白回到那个昏暗的房子中。
“唉,这孩子,真不容易。”他们小声感慨,“早上叫他来家吃个饭,他每天回来,家里灶都是冷的。”
夫妻俩叹了口气,继续忙着手里的活。
江暮白推开门扉,打开已有些老旧的灯。
“我回来了。”少年的声音清朗温和。
回应他的只有空荡荡的房间,墙壁上悬挂着一家三口的照片,时间停留在他的童年。
……
说是拘留三天,第二天下午的时候,朝笙她们就被保释了出来。
“周叔叔。”朝笙披着毯子出来签字的时候,一个衣冠楚楚西装革履的男子正和警察局的局长交流着什么。
见朝笙出来了,周言温声道:“没事了。”
周言是朝笙的父亲闻珩的秘书,自硕士毕业后就在闻氏集团工作,至今已经十二年,他几乎看着这个明艳张扬的大小姐长大的,也算是朝笙的半个长辈。
“打个招呼就回去吧,朝朝。这是李局长。”
他态度闲适从容,这是闻氏带给他的底气。
“李局长好。”在拘留室这晚,朝笙没怎么睡,这会儿困得不行,说话也懒洋洋的。
李局长看着这一头晃眼的蓝发,神情丝毫未变,反而带着亲切的笑:“小姑娘家家,正义感还挺强。”
手段激进暴力,简直无法无天。
还好最后验伤只是轻伤。
但愿闻家能约束一下这个姑娘吧。
李局长在心里犯愁,这样的未成年人最棘手。说是为了正义,却不知道哪一天就会闯出弥天大祸来。
朝笙身后的女孩子笑起来:“哈,不愧是我朝姐。”
闻朝笙就是在这样的氛围里长大,所有人都纵容着她的性情,告诉她这世上什么事情都不必畏惧——
她随心所欲的放纵着自己的欲望,最后在某次争执中失手杀死了自己的某个男伴,然后迅速的被闻家送出了国。
江暮白最后能把她送进监狱,其实是花了难以想象的努力的。
毫无背景,单打独斗,十年来阻力重重,他吃尽了人世的苦头,腰背却从未塌下去过。
直到闻朝笙被法院宣判无期徒刑的那一刻,江暮白年少的噩梦才终于结束。
……
昨天审问朝笙的年轻民警咂舌:“这女孩子什么来头,连局长都这个态度。”
女警摇摇头,目露担忧地看着这群女孩子,不知她们以后是否会走上真正的歧途。
……
八月的傍晚,空气燥热。
警局的大门口,一辆颜色风骚的法拉利疾驰而来,带着巨大的轰鸣。
周言和李局长道了再见,走到了朝笙身旁。
“先回家去,和闻先生闻太太说一下,他们都很担心你。”
“不了,周叔叔。”朝笙摆摆手,“有人来接我。”
从红色的法拉利里探出个人来,眉目锋利俊朗,戴着副墨镜,身上的花衬衫和车一样风骚。
“朝朝,昨晚攒的局子你不来,我只好来亲自请了。”
周言看过去,微微颔首,同车里的少年致意:“霍少爷。”
来的人是霍昀,闻朝笙的发小。
和朝笙如出一辙的纨绔。
“行。”周言向来不干涉这位大小姐的决定,“我会和先生太太说的。”
朝笙随意“嗯”了一声,走过去拉开了法拉利的车门。
她忽然回头,像是想到了什么似的:“周叔叔,帮我找几个律师。”
刘家铭好像,十八岁了吧。
朝笙略略算了下,觉得这年纪挺好。
红色法拉利载着女孩扬长而去,轰鸣的引擎声似乎要撕碎这个薄暮。
第97章 校霸与学霸(3)
日暮时分,酒吧里人还算不上太多。
调酒师在吧台开了一瓶伏特加,排开了几个金属杯,他见霍昀和朝笙来了,极为熟稔的打招呼。
“正赶巧。”
朝笙坐在高脚椅上,看了眼光线暗淡的卡座。
“行了啊,霍昀,场子都还没热起来,就把我带来了。”
霍昀挑眉:“急什么。”
他俩一块长大,彼此都再熟悉不过,清楚对方混世魔王的性格,日常挖苦已成习惯。
柠檬汁、酸奶、冰块和伏特加一块儿摇匀,最后拉出的白色泡沫堆起如小小的圆塔。
调酒师把酒推到朝笙面前:“新调的配方,试试吧,闻大小姐。”
“老唐,厚此薄彼了哈。”霍昀随口道,眼里依然含着玩世不恭的笑。
“特地给女孩子调的。”老唐不以为意,把伏特加扔给了霍昀,“爱喝不喝。”
“让我直接喝?那我今晚别玩了。”霍昀骂骂咧咧,一把拿过了摇酒壶,打算自己调。
朝笙抿了一口酒,觉得还行。她看霍昀这架势,笑道:“花式杂耍来一套。”
“瞧好了您。”
霍昀被她一通揶揄,轮廓锐利的长眉微挑,架势熟练的把摇酒壶在手里一转。
……
酒吧外,高川的暮色越发浓重,霓虹绚烂,点亮城市的繁华。
蓝紫浅白的灯光在酒吧里亮起,音乐声从四周传来。
男男女女涌入了酒吧,热闹来得很快。
中央的卡座,一向被霍昀一掷千金的长年包着,这个堆金砌玉养大的公子纨绔,自十六岁起就是这儿的常客。
那杯白色的鸡尾酒被朝笙一饮而尽,霍昀带着她坐到了卡座里头。
舞池里已有人在摇晃,电子乐的节奏汹涌。
忽然有人从身后勾住朝笙的脖子,放声笑道:“一夜不见,如隔一夜啊。”
熟悉的废话连篇。
朝笙仰面看去,蓝色的长曲卷发披散开来。
“辛思夷,我求你多读点书吧。”
齐耳短发的女孩咧嘴一笑:“你个一中吊车尾的跟我这儿演劝学呢。”
“哟,辛思夷,还会引经据典了,可以啊。”朝笙声音懒洋洋的,“你在国外都知道我吊车尾了。”
她瞥了眼发小霍昀,霍昀挑眉:“不用我说,也众所周知吧。”
辛思夷比朝笙大两岁,和霍昀一样,算是和朝笙一块儿长大的。她去年就被家里砸钱送去了国外学艺术,八月特地回来过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