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宁望舒关掉酒店的电视,屏幕上正直播到金犀奖最佳女主角的出场,那个曾被她称作“替身”的女孩站在台前,银裙如皎月璀璨。
  八点十分,朝笙接过那个代表演员荣誉的奖杯,她笑着发表感言,她感谢给她第一个角色的黎子晗,提到成就她的第一个角色,提到提携她的易衡,提到亲力亲为带着她的何希文。
  她也并不自苦于孤儿的出身,在最后,感谢了那个养育她十六年的孤儿院。
  颜暮初看着她站在台上,灯光璀璨,照她一人,她好似和观众席上的他隔得很远。但当所有的感言都说完,朝笙隔着这段距离,对上了他的双眼。
  宁望舒的行李早有助理收好,她下了楼,酒店的管理人员等在大堂,和她道别。门童接过助理手上的行李箱,为她放在了一直等候着的专车上,她的航班在两小时后起飞。
  八点二十分,朝笙的发言赢得满堂掌声,她成为视线的中央。
  何希文热泪盈眶,为她真诚的感到骄傲。
  颜暮初再一次觉得他曾经的束缚何其荒谬。他的目光无限温柔无限复杂,天高海阔,让他的鸟儿尽情飞吧。
  透过疾驰的车窗看向海市的夜色,宁望舒只看到闪烁的霓虹灯,她觉得失望落寞,坐在车内,平视前方。回国一年,只有遗憾。她的助理看出她心绪不佳,开口打破微冷的气氛:“望舒姐,你的粉丝知道你要走,都在机场等你呢。”宁望舒想起那些忠实而热情的粉丝,终于浮现出个笑来。
  八点三十五分,这场颁奖终于结束,二十四岁的洛朝笙成为有史以来最年轻的影后,而距离她出道,不过一年。
  记者们都知道,她会是新的传奇。
  红毯上,快门声不停,闪光灯闪烁,他们中的一些人忘了一年之前,自己曾如何杜撰她的不堪,可如今只想拍下她的正脸,好做头版头条。
  朝笙落落大方,她走在红毯上,一颦一笑里都是潋滟的光。
  颜暮初见证了她今夜全部的美丽,他等待在红毯的尽处,左手掌心里握着黑色的丝绒小盒。
  无论她的答案是什么,这枚本就为她拍得的戒指,应当要属于她。
  宁望舒抵达机场。回国这一年,算不得光彩,然而喜爱她的粉丝仍在。她们狂热呐喊,举着灯牌,和她道别,希望她之后要有更多的作品,要开心起来。
  无论如何,他们都会继续支持她。
  她看过去,有许多她面熟的粉丝都还在。
  宁望舒终于觉得自己做错,荒废了一年事业,辜负了她们的喜爱。
  她站在候机室前,忏悔般深鞠了一躬,而后远远和她们道别。
  八点五十五分,殷勤的闪光灯终于停下对朝笙的追逐,颜暮初看着她亭亭玉立于红毯另一端,笑着看向了他。
  他握紧了那个小巧的戒指盒,感到命运呼啸而来。
  八点五十七分,人群里忽然斜刺出个男人,他不管不顾,挤开身前的人,把匕首狠狠刺进了朝笙雪白的脊背。
  他发泄着扭曲的恨。
  “就是你!就是你让望舒伤心!她可是国际影后,你算什么啊!赝品,去死吧!”他浑然不觉错误是否由宁望舒的羞辱带来,只把矛头对准了朝笙。
  他狂热地“扞卫”着他的偶像。
  颜暮初目眦欲裂,在那个疯子冲出人群的那一刻,他就向前跑去。
  他听不到风声长嘶,只觉得眼前都是翻涌的血,而这段二十米的红毯,远得像古人西行的路。
  都是磨难。
  黑色的丝绒盒子坠落,在地上滚了几圈。
  安保人员的反应也很快,他们飞扑上前,摁住了这个混在记者堆里的疯子。
  九点零五分,他们彻底制住了这个男人。
  人群骚乱,谁都想不到会有这样可怕的意外。颜暮初接住了摇摇欲坠的朝笙,他想带她立刻离开,强撑着的理智告诉他,不要乱动,不要再加剧她的伤口。
  可是血怎么也流不止,它们温热,粘稠,渗过他的手掌,他察觉自己的手凉得感知不到温度,明明在一个小时前,这双手还曾握住朝笙的脚踝。
  朝笙飞速的虚弱下去,几乎没了一点气力。
  她蜷缩着,身体都发抖。
  “颜暮初,我好痛呀……”她好久好久没有用这样委屈的语气和他说话了。
  “朝朝,朝朝。”他唤她,试图让她的意识清晰点,“救护车马上就到。”
  救得回来,救得回来。
  他一遍又一遍告诉自己。
  她极轻地嗯了一声,最后一点力气也散去,连痛都说不出。
  救护车确实到得很快很快。
  九点十五,医生们从救护车上下来,纵然被鲜血淋漓的场面震惊仍然有条不紊地把伤者抬上了担架。
  月亮照着颜暮初满身的血迹,他面容寒寂,好似阎罗幽鬼。他站起来,想跟着救护车一起离开,却发现自己也脱了力。
  他感觉灵魂好像也被匕首刺过,划成支离破碎的几片。
  痛吗?
  是很痛啊,朝朝。
  十点,飞机从机场起飞,升到云层,将要飞渡辽阔的大洋。
  医生从抢救室里走了出来。他们神情悲哀,怜悯地看着这浑身狼狈的男子。他们也曾耳闻,他与那面覆白布的女孩的纠葛。
  “颜先生,请节哀。”
  幽幽长夜,泠泠寒光,颜暮初于极深极重的哀恸中骤然意识到,那道他发誓要填过的鸿沟,再无法成为一条长路了。
  誓言犹在耳畔,他一字一句,承诺朝笙永远。
  可是,“永远”这两个字,十二笔就写完了。
  第46章 十年一觉(番外篇)
  买下溪岸居的那间房子后,颜暮初很长一段时间都没有去过。
  送朝笙回来过几次,每次都在小区的外面停好了车。女孩子朝他摆摆手,宛如和出租车司机道别,然后自己干净利落转身上楼了。
  他们的关系缓慢地修复了很久,除了第一次,朝笙之后并没有邀请他上楼的习惯。
  小区里面的树长得比从前更好了,夏日里织成大片的绿荫。爱玩过家家的小孩子坐在树底下,对着几个娃娃拍手唱歌。
  他曾经想过很多次,再次去到朝笙家中的情景,也许是接朝笙去剧组,她提着行李箱哒哒地走出来,极其自然地分他一个最沉的。
  也许是送朝笙回来,比如两个人一块吃完饭,或者去买了点什么。她应该心情会很好,毕竟大包小包都是他拿。
  他怀着近乎卑微的期盼,希望真能和她度过此后的时间。
  小区的保洁做的很不错,虽然有久没人住在这儿,但门把手上没有落灰,也没贴上乱七八糟的小广告。
  朝笙的邻居是个有些年纪的老阿姨,她提着两袋子土豆番茄和带鱼,看到这浑身冷淡的陌生男子站在门前,不由得有些警惕。但看他面容俊美,衣冠楚楚,老阿姨一下子想起了什么,眉开眼笑。
  “就是你买了这间房子是吧。”
  她们小区的业主群还议论了好些天,因为溪岸居的位置有些偏,又不在学区,买来也不能度假。
  投资的话价值不大,但小区本身条件不错,又在海市,因此价格也不低。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