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这不行,我马上过来。”唐颂斩钉截铁,立刻决定先将颜暮初劝抚住,虽然她也没有把握——但颜暮初是颜氏的主心骨,何况越到这种时候,越要保持理智。
  然而电话那端,林国城粗粝的声音骤然提高。
  “颜先生!”
  废墟旁本就摇摇欲坠的高墙在一瞬间坍塌,雨又下了起来。
  第44章 金丝雀与白月光(26)
  颜暮初几乎是抖着手,伸向那片已满是泥泞的裙角。
  多少次凝视着照片里她青蓝的裙摆,想象她如何走过长长的青石板路,到如今,却只见到这样残缺的一角。
  疼痛感十分清晰,周遭的喧嚣好似都消失,耳旁也许有轰鸣,然后眼前一片黑暗。
  湿冷的泥水浸湿了他的衬衫,温热的血不知从哪儿涌出,他已经无法再思考了。
  颜暮初于渐渐弥散的思绪中抬手,最终,却也只够到满手的脏污。
  ……
  “目前,津洲市的搜救已结束。赈灾善后工作正在有序展开……”
  朝笙听到病房里的动静,抬手摁掉了电视,唐颂推开门,领着医生走了出来。
  “伤势没什么大碍了。”医生道,“好好养着,伤筋动骨一百天。还有要注意一下,病人有些低血糖。”
  唐颂表示了然,颜暮初在绛郎山那几天,根本就吃不下东西。
  “低血糖?”朝笙稍稍有些奇怪,她和颜暮初在一块的时候不记得他还有这样的毛病。
  “胃病和幽闭恐惧症之类的有吗?或者洁癖?”小白之前病急乱投医,给她传了一堆总裁文的资料,她其实是有好好拜读的,不过发现手段不太适用——她可没有带球跑或者摘肾换心的想法。
  唐颂一愣,见朝笙神情认真,居然也诚恳地回答了:“应该是没有的。”
  作为老板,颜暮初在生活中其实是极其省心的。
  朝笙噗嗤一笑,问道:“他醒了?”
  唐颂点头,侧过了身,向朝笙比了个请的姿势。
  叩门声响起,颜暮初微微抬眼,便见数月未见的人站在他的病房门口。
  那双桃花眼底下犹有初愈的伤口,他说话都觉得有些艰难。
  “你还好吗?”
  醒来后的第一时间,他从唐颂口中得知朝笙并未在东街里头。
  整个剧组的运气相当好,那天正好拍的是夜戏,凌晨雨势变大时,当地经验丰富的居民劝他们去地势高的地方避着。刚把人员转移走,信号便在暴雨里断掉了。
  洪水退去时,朝笙才看到手机里几十个未曾接通的号码,就算没有备注,她也一眼看出了是谁。
  “我挺好的,颜先生。”她神情自然,也不见数月分别前时的冷淡,似乎并不为旧事所困了。
  颜暮初极轻地颔首,唐颂不会骗他,他只是想听她亲口说罢了。
  问完这一句,好像也就没有再多的话可以说。
  “我还有一段戏没拍完,先走了。”
  朝笙的声音随意,也没有再久候的意思。
  他满身狼狈都落在她眼中。原来废墟下的裙摆只是剧组遗落的道具,她也完好无损地站在他面前,礼貌地来看望了他。
  颜暮初望向正缓慢输液的药水,觉得这样也挺好。
  总比彻底失去她好。
  他伤口交错的手指在雪白的床单上轻叩,压抑着的爱意又在心脏里鼓胀——劫后余生,没有哪儿是不痛的。
  “下次再来看你。”朝笙听到小白提示,好感度已经到了95。
  她手停在门把手上,忽而回头望了他一眼。
  颜暮初一怔,朝笙已经把门利落的合上。
  说是下次,直到《折春》杀青,朝笙才抽出了时间。
  彼时颜暮初已经出院,回到了家里休养。
  偌大的公寓已经很久都没有人回来。他去津洲时走得格外匆忙,之后的事情便都不受控制了起来。
  室内仍然是空荡荡的灰蓝色调,没有一丝暖意。朝笙再来探望颜暮初时,发觉这个公寓和她离开的那天相比没有任何差别。
  唯有大捧大捧枯萎的香槟玫瑰格外惹眼。
  她忽然想起颜暮初送给他的那束花。
  “电影拍得顺利吗?”
  颜暮初看到朝笙的目光落在花上,说不出是慌张还是期待,他先开了口。
  明明他是被探望的伤患,反倒还要关心来访者的心情。
  朝笙点点头,随手将带来的礼物放在了长桌上。
  “十月便上映。”
  大概是电影很让朝笙满意,颜暮初听出了她的开心,他真心实意地替她高兴,笑起来时,背部新愈合的伤又微微痛了起来。
  他恍若未觉,只庆幸还能和她再有这样相处的时候。
  朝笙感觉到他的目光落在长桌上,道:“那是绛郎山的春茶,听唐颂姐说,颜先生你之前一直想去试试。”
  此时已是五月的末尾,春茶早已经过了上市的时间,其实喝茶也只是想见眼前人的由头,那些缓慢蚕食着颜暮初的疼痛感在这一刻也温和了起来,鬼使神差般,颜暮初忽而开口:“朝朝——”
  她潋滟如琉璃的眼睛望向了他,带着问询。
  “别再喊我‘颜先生’了吧。”
  十分疏远。
  起先他满意这份距离感,后来他觉得是种折磨。
  女孩秀美的长眉微挑:“颜先生?颜总?尊称您不好吗。”
  她不可能和宁望舒一样称他的。
  朝笙看着他俊逸的眉头微微皱起,却并不因为她讽刺般的语气愠怒。
  “我不是这个意思。”男子的声音依然淡而静,曾经那些锋利的部分被人磨平,温和的展开在了她的眼前。
  朝笙想了想,道:“颜暮初。可以吗?”
  她连名带姓喊出他的名字,极其流畅自然,似乎她一直以来都是连名带姓地喊这个人。
  颜暮初润秀的桃花眼轻阖,温声应了下来。
  ……
  这一年十月,《折春》上映。
  无论在往后的时间里,它怎样被人称作“遗憾”,此时,都不曾被人所预料。
  好评如潮,人们蜂拥到电影院,促使它登顶了国庆档的票房。
  宁望舒觉得,那个叫“洛朝笙”的女孩的走红,简直快得似她某年在德州碰到的飓风。
  起先,只演过一个小小的配角,在网络上掀起一点水花。人们最多随意感叹一下这是个“美丽的炮灰”,然后很快的把她忘记。
  然后,在慈善晚会上,她见到了朝笙,女孩的容光确实惊人,但她轻描淡写,称她为“替身”。
  四年的爱情,七年的思念,最后败给这样一个金丝雀般的女孩。宁望舒觉得有些荒谬。
  可当她说出“替身”那两个字时,当她看到颜暮初那永远沉静矜冷的眼中露出痛苦时,她真真切切意识到,她和颜暮初曾经有过的纠葛,在她这儿,从此结束了。
  之后,网络上的议论响起时,她并不内疚,甚至感到畅快。
  宁望舒知道要如何去操纵舆论,因为舆论本身就是可以控制的。这样做固然为人所不齿,可她的不甘心又算什么。
  隔海相望的这些年,她不过是以为,当年的分开成全了彼此,所以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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