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喝汤的众人不需要知道这些,只觉得喝了这汤,嘴巴也美,胃里也暖,哪里都舒服。
再尝尝切成粗丝的猪肚,经过精心处理的猪肚没有一丝一毫的腥味,只保留了独特的爽滑和鲜美,在长时间的炖煮后,猪肚逐渐变得软嫩,还吸收了泡椒与莴笋的精华,每一口都充满了层次分明的口感,不断的将那份来自食材深处的醇厚传递给食客。
等一大碗莴笋炖猪肚见了底,众人都舒了一口气。在南来饭馆吃饭,精神还得紧张起来,时刻偷瞄着旁边人的动作,否则自己在一边吃得忘我,一看汤也被盛光了,猪肚也捞没了,连莴笋都没剩下一块,是要悔得直拍大腿的!
“看来不是我来照顾南荼的生意,是南荼可怜我上了岁数还吃不到什么好东西,才开这么个饭馆的!”一个满头白发的街坊说。
乔大爷说:“猪肚是最能做得出神入化的材料,不会做的厨子做出一锅腥臊发臭的混汤,会做的厨子能做出神仙滋味。当今的佛跳墙动辄用鱼翅鲍鱼,其实地道的只用老鸡、鹿蹄筋、猪肚、鱼肚和鸽子蛋就够了,千万别小看了猪肚。”
笼子里的鹦鹉叫道:“尝尝!”
“你不能吃。”乔大爷头也不回道。
“放肆!放肆!”鹦鹉不满地哇哇大叫。
众人都大笑起来,看得出不只是肚子满足了,心情也变得额外的好。
最后是重头菜。
一锅鲜是大菜,三四个人一起吃也够了,这也是马大娘为何一眼看透孙银花在说谎,她舍得吃这么贵的菜就很奇怪了,一老一小两个人点这道菜不是浪费吗?孙银花是最不会浪费的人。
不过现在美食当前,孙银花带来的插曲早就被大家抛在了脑后。在袅袅升起的白汽中,这锅汇聚了江海精华的鲜美佳肴夺去了所有人的注意力。
锅里的食材太过丰盛,街坊们各自伸筷,收获也各有不同。
马大娘爱吃鱼,夹的是鳜鱼肉,被精心挑选的鳜鱼肉质细嫩,入口即化一般,吃了鱼肉还不够,最好是挑带皮的部位再来一块,鳜鱼被煎过,鱼皮微焦,不但不腥反而弹口酥脆,香死人了。
王爷爷夹到了对半斩开的螃蟹,这螃蟹选的好,膏黄脂白,丰满紧实,味道自然差不了。
乔大爷爱喝汤,一锅鲜的汤汁并不多,但每一滴都是鳜鱼和鳝鱼煎炸后炖出来的浓白鱼汤,又有其他食材的加入,滋味更浓郁。舀一勺浇在米饭上,什么都不配就能干吃一碗饭。
汤里竟然还有意外发现,几个螺蛳和蛤蜊调皮的搭上了顺风车,随着浓醇的汤汁一起落到了碗中。乔大爷当然也没放过,他嗦螺蛳很利落,滑嫩的一小个,在舌尖一闪而过,只留下难以忘怀的鲜味。蛤蜊肉则更给人一种清甜可口的感觉,咬破时还迸出一口汁水,鲜得人一激灵。
锅里的食材相互渗透、相互映衬,演绎出一场味觉的盛宴。
不多时,桌上的菜肴已经被吃的干干净净,半点不剩。
幸好一众人有意节制,不敢点的太多,否则点多少都吃这么干净,现在还不知道要撑成什么样,回去说不得还要挨儿女的数落。从前教孩子不许暴饮暴食,轮到自己就忘啦?
第15章 腊汁肉 好险,差点就违反规则了。……
最近几天,南来饭馆的销售额屡创新高。
各位街坊是看在南荼是南元海的孙女才来捧场的没错,但大家不是没有嘴巴,没有舌头,南来饭馆的饭菜好吃更不是假的,更别提还有从前的老交情了。
于是回家以后,要么把当天吃到的好滋味讲给亲人朋友听,要么平时遛弯的时候,对遇到的街坊邻居把南来饭馆好好夸赞了一番,当然了,自己也没少出现在食客队伍里。
生意越来越火热,可辛欢注意到,有时候南荼眉宇间会出现一抹忧色,虽然转瞬即逝,但也不是她的错觉,一般这种情况都会出现在望向后门的风铃后。
辛欢明白,这是因为后门迟迟没有动静的缘故。
南荼只是觉得,她不久前才和系统谈好了,又是免手续费又是涨晶核的回收价,结果这么多天都没有位面客人,也确实说不过去。
可有没有客人不是南荼说了算的。
她很快想到了不久之前来到饭馆的纪项明一行人。他们中那个叫解薇的年轻女人还问过南荼允不允许把南来饭馆的位置透露给其他人,南荼当然同意,她就指望着末世位面的人多多知道南来饭馆,否则光靠误入,一年到头也没几个人来。
离他们小队离开也
过去一段时间了,到底是解薇忘记了这码事,还是没有人愿意相信沙漠深处有这么一个饭馆呢?
辛欢仿佛知道她在想什么似的,突然一脸严肃地站出来:“南荼姐,你是觉得我们那边的客人太少了吗?我可以回天陵城去,告诉大家南来饭馆的好处,让佣兵们都往这边来。”
南荼当然是不同意了,佣兵都是成群结队才敢面对异兽,辛欢一个人怎么平安穿过安金沙漠回到天陵城?再说就算回去了,已经有一个解薇了,难道解薇说的话大家不信,辛欢说的大家就相信了?
于是南荼不提困难,免得辛欢冲动做事,只说:“可是我这边是一天都离不开你。”
听了这话,辛欢不自觉地憨笑起来。
这……倒也没错,她平时在饭馆也要帮南荼姐不少忙呢,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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