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死者生前都未遭受性侵,神态安详,没有太多反抗的痕迹……死因则是穿透心脏的子弹。
  艾莱萨用自己粗浅的推理判断了一下,这意味着凶手取得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下药等手段将他们控制住, 然后再带到不同的地方实行杀害?
  能让这些从事情色行业的漂亮少年放松警惕,是嫖客?警察?还是像《血字的研究》里的那样,是出租车司机?
  作为福尔摩斯系列的粉丝,艾莱萨早就用手机在网上看完了全套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作为一个对自己外貌有自觉的恶魔,艾莱萨心想,要是他有自由活动的时间,他不介意出去钓鱼执法,打击一下犯罪,顺便磨练一下自己的战斗技巧。
  深夜,大雨,少年侦探,街头追击,太酷了好吗!这简直能满足这个年纪的青少年对于侦探的所有幻想。
  教室陆续坐满,伦纳多等人也匆匆赶来,很快,一个西装革履的中年人拿着讲义走进了教室,开始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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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血液中还有一些奇怪的地方,但基因是匹配的。”提姆深吸一口气,对着布鲁斯道:“他确实是你的儿子,而除了人类基因以外,我们还检测出了一些氪星基因,来自超人。”
  布鲁斯缓缓挑起了左边的眉毛。
  “你的意思是,艾莱萨·霍普身上同时具有我和超人的基因?”
  “对。”提姆有点幸灾乐祸,“他是你俩的孩子。”
  布鲁斯的表情更奇怪了。
  “要告诉超人吗?”提姆随口问。
  就算不问他也知道答案,答案肯定是——
  “不。”
  布鲁斯揉了揉眉心,“克拉克最近正在和露易丝办理离婚手续,不要让这件事打扰他。”
  “也对,看看康纳就知道了。”提姆耸了耸肩,“超人对小乔和对康纳可完全是两种态度,不,他对路人都比对康纳友善,艾莱萨估计待遇和康纳差不多。”
  “他现在在做什么?”布鲁斯问。
  “上课啊,哥谭大学已经开学了。”提姆把监听器的声音外放出来,顿时,教授的讲课声清晰地从音响里传来,让人昏昏欲睡。
  突然,少年压低的声音响起,“这个教授讲课好无聊。”
  另外一道少年的声音轻轻响起,“那你在做什么,以西结?”
  “看小说……《时间的女儿》,推理小说。”
  “我知道这句俗语。”一道同样压低的慵懒女声道,“时间的女儿是真相。”
  “中午一起去吃学校里那家土耳其餐厅吗?我约了朋友一起。”艾莱萨低声道,“据说很好吃。”
  “好啊好啊。”
  很正常的对话。
  “他也喜欢看铁伊的推理小说?”提姆笑了起来,“酷,品味不错,这也是我的最爱。”
  布鲁斯转头往蝙蝠洞的电梯入口走去。
  “布鲁斯,你去哪?”提姆问。
  “去哥谭大学那家土耳其餐厅。”布鲁斯平静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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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以西结,这里!”查潘早就订好了位置,正坐在角落的位置上对着艾莱萨一行人挥手。
  “威尔逊教授!”伦纳多等人惊讶地道。
  “放松,现在不是上课时间。”查潘招呼他们坐下,“我推荐这里的大蒜奶酱,热气球面包,这家土耳其菜很正宗,想吃什么自己点,友情提示,他家是围餐制,所有菜品分量都很大。”
  伪装后看起来像是个普通中年男性的布鲁斯坐在他们旁边那桌,从他的角度,刚好能看见查潘的动作和表情。
  昨天,在艾莱萨接触查潘·威尔逊后,监听程序莫名就陷入了一片平静,一直到他们分开才恢复正常,他们之间的交谈几乎没有被收音,因为他们仅能听到的几句声音都很低。
  这说明在他们开始交谈的时候,他们之中的一个就启动了全信号屏蔽器之类的物品,但考虑到艾莱萨自述的情况,行动的那方就更可能是查潘。
  但艾莱萨是主动去接触查潘的。
  要么是这位查潘·威尔逊教授下意识谨慎——但一个大学教授,他有什么秘密需要这样谨慎地掩盖?
  要么他们之间存在某种默契——这就说明他们早就认识。
  或者两者兼有。
  布鲁斯假装在等菜的间隙玩手机,实则在手机上察看查潘·威尔逊的档案,看起来很干净,出生于纽约,本科到博士都在麻省理工就读,由于学术成果优异,加之哥谭大学重金聘请,成为了哥谭大学的教授,平时负责教授数学,实际研究方向是机械专业,研究课题……仿生人?
  奇怪的是,在提姆的印象里,查潘·威尔逊是他们隔壁班的同专业同学,而提姆是计算机管理专业。
  而哥谭大学没有查潘的入学记录,在提姆还在上学的时候,查潘也还不是教授。
  他之前该不会是校外人士假装成学生到哥谭大学蹭课吧?还一蹭四年蹭出了红罗宾的印象,这是最有可能的一种解释了。
  不对……资料上显示查潘·威尔逊今年十八岁,但现场见过之后,布鲁斯觉得他可能只有十六七岁,甚至更小,至少外表看起来是这样。
  达米安今年十五岁就读哥谭高中,看起来就和他差不多。
  提姆两年前毕业,他初次见到查潘·威尔逊的时间是大一,也就是六年前,就算按十八岁倒推,那时候查潘也顶多十二岁,这么幼小的孩子上大学,提姆不可能没有印象。但在提姆记忆里,他似乎一直都是少年,也就是现在这副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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