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9章

  第141章 nb一更89
  晚上,叶老汉拿出信,以及两个包裹给其他人看。
  “老四来信了。”
  抱过叶娲,笑着揉了揉她的脑袋,“老四出任务回来了,下半年都有空,想让你们娘带福妹过去住一段时间。”
  “这是好事啊!”
  叶振南抢先说话,“娘要是不敢带福妹出门,我可以跟娘一起去。”
  听说海岛那边遍地都是鱼,上到跟人一样大的鱼,下到跟手指头一样大的虾,应有尽有,一天能吃三顿不重样的。大梨生产大队离海远得很,平日里吃得最多的海鲜是咸鱼。但咸鱼毕竟是腌制过的,哪有原滋原味的海鱼好吃。
  叶振南还挺想去一趟的,“家里也就我走得开。大哥是小队长,平日里事情不少,加上时不时的得跟在爹身边办事情,不好出远门。老三性子木讷,嘴巴比浆糊还要黏糊,让他跟娘一起出门,我们也不放心。”
  反正算来算去,只有他最适合。
  “爹,您觉得呢?”
  “我觉得不怎么样。”
  叶阿奶瞪他一眼,不等叶老汉说话,先开口拒绝,“你媳妇才生了闺女,你不在家里照顾你闺女,跟我出去干什么。再说了,我去不去还不一定呢。”
  这话也就说说而已。
  小儿子难得写信过来让她过去,她肯定是要带着福妹过去了。可怜福妹长到这么大了,才
  见过几回爹娘。
  她带福妹过去住一段时间也是好的,好歹能让福妹跟爹娘处处感情。这人不见面,感情便淡三分。饶是亲生的父母亲人,长时间不见面,感情也会变得疏远。
  “奶,我得闲,要不你带我去吧。”
  见众人都不说话,叶润泽站起身说话,“读书太难了,我读不下去,想去四叔那边看看。”
  他也老大不小了,在读书方面没有太大的天赋,考大学是不可能了,与其苦苦熬着考大学,还不如去投奔四叔,求求四叔让他入伍当兵。
  对于他这个大孙子,叶阿奶还是很疼的。她没有拒绝,而是问叶老汉,“老头子,你觉得呢?”
  叶老汉一下接一下地拍着桌子,没有接话。
  过一会,他才说:“再看看吧。一时半会的也去不了,起码得过了清明才能去。”
  说着话,看向叶润泽,“真不想读书了?”
  “实在是读不下去。”
  叶润泽坐下,埋下头,不敢看爹娘的表情,“我真的没有读书的命,上课听不懂,下课了也没有心思看书。爷爷,我想去当兵。”
  叶老汉又不说话了。他还是想让大孙子去读书。哪怕考不上大学,能上高中也是好的。读了高中,以后就有机会考去厂里当工人。当兵虽然好,但也得大孙子合适才行。大孙子虽然不小了,但他长得高高瘦瘦的,肩不能抗,手不能提的,让他去当兵,怕他受不住。
  “我得再想想。”
  事急则缓,叶老汉不想立刻应下,“你也再想想。读书不是非得考大学,主要是为了多认识几个字,多明白几个道理。”
  这回轮到叶润泽不说话了。他要是能读书,肯定是要读的。但问题是,他真的读不下去,每次去上学,都特别难受。
  “爹,老四寄来什么回来,能打开看看不?”
  叶振南看看这个,看看那个,见所有人都不说话,有意缓和气氛,故意伸手去拿两个包裹,“你不说话,我可打开了。”
  “打开吧。”
  叶老汉知道他的意思,没有生气,只拿眼神扫他一下,“老四很少往家里寄东西,一向都是他媳妇寄回来。”
  “我真打开了?”
  “废什么话。”
  “有爹这句话,我什么都不怕了。”
  叶振南刚才是开玩笑,得了叶老汉的允许,当下不再犹豫,拿过两个包裹便打开其中一个。
  “这是虾吧?”
  里面有一大包晒干的大虾,叶振南拿出一个,在手里比了比,“这什么虾,都比得上我的手大了!”
  这边没有海虾,只有河虾。河虾小小的,最大的也没有人的小拇指大。跟叶振北寄过来的海虾一比,还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这玩意能好吃吗?”
  “我看看。”
  叶振东抢过他手里的虾,拿到鼻子下闻了闻,“一股子海腥味,不过味道比咱们这里的虾子要淡一些。”
  转头又问叶老汉,“爹,老四说没说这些虾怎么吃?看这虾的颜色,像是煮熟了的,不知道可不可以直接吃。”
  “老四没说。”
  叶老汉也看了过来,“你们要是好奇,自己尝尝吧。”
  尝就尝吧,煮熟了的虾怎么都能吃。
  叶振东还真咬下一口,“能吃是能吃,就是没有味道,估计还得煮煮才好吃。”
  “给我也尝尝。”
  “自己咬。”
  叶振南凑过去咬一口,“肉质倒是紧致,要是吃新鲜的,估计比咱们的虾子好吃。”
  叶振东赞同,点着头说:“跟肉比不差什么,可惜不是新鲜的,吃不出原先的味道。”
  叶娲也想尝尝那些虾的味道,伸手过去拿了一个。
  “小哥吃不吃?”
  “吃!”
  叶娲自己咬一口,然后递给叶润平。叶润平不嫌弃她吃过,凑过来咬一口。
  “不好吃。”
  嫌弃极了,“福妹不要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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