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他光顾着感叹,根本就没有发现在场众人的表情都有些僵硬。
  特别是贾珍,简直可以称得上是“如芒在背”“如鲠在喉”,要不是旁边儿还有很多客人在,他简直都想当场拂袖而去了。
  关键,看着周围人虽然不动声色,但是却很明显每个人都在竖起耳朵倾听的模样,他愈发不敢动了。
  毕竟,在大庭广众之下,他即便要动手,也不敢太过于明目张胆,这样的话,不就是正好坐实了他就是个觊觎新进门儿子媳妇儿美貌,想着对人家威逼利诱、各种这样那样的禽兽了吗?
  故此,就算他心里十分难受,也不敢做啥。
  辩解那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不辩解那就是“做贼心虚衣冠禽兽”……反正不管辩解不辩解结果都是一样,那不如就沉默算了。
  至少还能往“清者自清”上面努努力,也算是可以勉强挽个尊。
  反正就算挽不了尊也没有啥关系。
  毕竟宁国府也没有啥人能够管住贾珍不是。
  一想到这个,贾珍忽然就理直气壮起来——正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他作为一个公公喜欢儿媳妇儿怎么了,他又还没动手,而且这个事儿,在大户人家,也不算什么啊。
  不说他们这种只能勉强算是中等人家的国公府了,便就是皇家,那种更加需要重视脸面的地方,不是也经常干出来这种事儿吗?
  就说那唐明皇和杨贵妃,不就是干的这个事儿?
  非得拿这种事儿说道,要算什么丑闻,还没完没了了是不?
  根本就是庸俗的世人无法理解他们伟大的爱情。
  就比如唐明皇和杨贵妃,人家俩也是公公和儿媳妇儿,管它谁要讽刺还是辱骂、人家俩就是在一起了,光明正大地出双入对,不是照旧成为千古佳话。
  为此有多少文学作品和戏曲艺术在歌颂他们这个美好的爱情啊,什么长生殿啦,长恨歌啦,“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这种千古名句连他这个没有读过几天书的人都知道……
  当然,他确实是听戏的时候听来的。但是听戏也是学习的一种嘛,正所谓英雄不问出处,只要能够学到了、有用处,那就是好的。
  逻辑通!
  本着天大地大、色心最大的原则,贾珍很快就完成了自我攻略,觉得他看上新进门的儿媳妇儿秦可卿这件事儿不但不是丑闻,还是美好的爱情。
  虽然可能为世俗所不容,但是,他有信心,他们的爱情一定会跟唐明皇和杨贵妃的爱情一样,冲破世俗礼教的桎梏,变成千古绝唱的……
  所以,在一开始的片刻慌乱、尴尬和无措之后,贾珍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不但从容不迫地该干啥干啥,甚至还公然对秦可卿赞叹了几句:
  “蓉儿媳妇今儿办的不错,你头先还说自己没有办过这么大的席面儿,怕出什么纰漏,我看你做得挺好嘛,比你太太做得好。”
  这话一说,秦可卿和尤氏的脸色都变了。
  莫郁在旁边儿看着,忍不住在心中默默叹了口气。
  有一说一,今儿这宴会平心而论的确是办得挺不错的,就算是按照世家大族最严苛的标准,也挑不出什么错儿来,要是真的是秦可卿一手操办的,那她的能力还真的很厉害了。
  就是吧,贾珍你这么公然地表扬这个儿媳妇也就算了,怎么还捧一踩一,非得拉踩你老婆尤氏呢?
  虽然是继室夫人吧,但是人家尤氏进门儿也十来年了,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而且虽然人家平日里头的表现都不太亮眼,但是人家这管家的能力可不是盖的。
  现在感受不深主要是没有遇到什么大事儿,后头等你爹贾敬死的时候你就知道啦。
  原著里头的那一回剧情叫“独艳理亲丧”,说的就是人家尤氏一个人就把贾敬的丧事给操办得十分稳妥的事儿。
  拜托,那可是宁国公府真正的主人的丧事儿,要是贾敬当时脑子没抽,留在宁国府的话,那就是贾家的族长老太爷——比隔壁荣国府他堂婶儿贾母的地位还尊贵。
  这种等级的丧事儿那可以说是非常大的排场,对主办人的要求也是十分高的,估计就只有贾母年轻时给她公公先荣国公办丧礼能与之媲美吧,其他的场面都还不太够看。
  别的不说,就说当时王熙凤帮着宁国府给秦可卿料理丧事儿的情况吧。
  当时秦可卿忽然死了,虽然她是宁国府的嫡孙媳妇儿,算是冢妇,不过也不过是个女眷。
  就算是贾珍为了让她的丧礼面子上好看,加上他心里头那点儿腌臜事儿,打肿脸充胖子,把这个儿媳妇儿的葬礼搞得排场堪比亲王妃,其实说到底也就那样罢了。
  就这样的规格儿,王熙凤还是劳心劳力,累的半死,又得了很多人的支持才勉强办下来的。
  对比尤氏那一回,不管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好的多,可以说,尤氏是在宁国府已经走了下坡路的时候,独自一个人把当家老公公的丧事儿给办了。
  不但办了,还办得十分妥帖,从头到尾什么错儿都没出,一个人都搞完,可比王熙凤当时那大张旗鼓的架势低调了很多,也从容了很多。
  可以说,小门小户出身的尤氏,她这管理事务、掌控全局的能力,甚至比四大家族之一的王家出身的王熙凤还要厉害。
  这也是件十分了不得的事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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