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祝卿安讶异回头。
  越尔直了直脊背,装作一本正经:“择日不如撞日,况且读书这事自然是赶早不赶尔。”
  ——
  原本一场甜美的午觉梦被破碎,祝卿安也只敢暗自腹诽对方出尔反尔,并不敢真的如何。
  不过对方倒是很为她着想,见她脚伤不方便,将自己的八仙椅让给她坐,反而自己搬了一张圆凳来,放在八仙椅旁边。
  “从哪里开始?”
  “那就从名字开始吧。”越尔托着脸颊,瞥了一眼祝卿安面前的白纸:“教我写你的名字。”
  行吧。祝卿安握起毛笔,在洁白的宣纸上写下“李卿卿”。
  越尔看着纸上娟秀的字迹——卿。
  她原本以为对方的名讳是“明月”的“月”,亦或是“愉悦”的“悦”。
  “卿?”越尔拿起那张宣纸,悠悠说道:“这左半边的‘王’我认得,右半边的……”
  祝卿安放下毛笔,耐心解释:“右半边的月,是月亮的月。”
  “哦?那这个与月亮有何不同?”
  “当然不一样了。这个卿字是古代传说中的神珠,当宝贝讲。”祝卿安答。
  神珠,宝贝……既然名讳都是掌上明珠,为何还要在我这土匪窝里屈尊?
  不等越尔问出来,祝卿安再次拿起毛笔:“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越尔放下手中的宣纸,沉吟回答:“三娘。沈三娘。”
  沈,是越尔娘亲的姓氏,在京城中不算名望大族。至于三娘,不过是上次越泽曾经当着对方的面喊过自己“老三”。
  “三娘……”祝卿安蜷着舌尖,喃喃在口中重复了一遍后,在方才那张纸上,自己的名字旁边,写下对方的名讳。
  随后将那张纸放到前面,另取一张铺在桌案上,双手捏着笔杆将笔递给越尔:“那今天就从三娘的名讳开始吧。”
  越尔笨拙地接过笔,故意用握剑的姿势,在新纸上,极其潦草地画了三道横线,又照猫画虎,在旁边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个“娘”字。
  然后一脸得意的看向身边的人,似乎在等着对方的夸赞。
  不得不承认,这是越尔自打记事起,写过最难看的两个字。她师出名家,想要摒弃这么多年来的书法习惯,的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祝卿安见状,还以为对方因为常年打家劫舍,所以没上过什么学。但这也不能算她的错。出身不是自己可以决定的,如果有的选,哪个姑娘家不想安安稳稳地待在闺阁中享受父母的疼爱,谁又愿意每日在刀尖上讨生活呢?
  想到这,祝卿安觉得对方那扭曲的字迹和粗狂的握笔都不是一件值得嘲笑的事情。她轻轻掰开对方的手指,将里面的毛笔取出来,随后挽起袖管,以正确地姿势为对方讲解:“笔是这样握的,看明白了吗?”
  越尔表面上点头,可笔一到手里,又故意使坏起来。
  下一刻,柔软的掌心贴上她的手背,那个李卿卿,起身站起,直接握住她的手,来替她纠正正确的姿势。
  顶级的狼毫在蘸取砚台里的墨汁,将多余的扫去后,祝卿安借着刚刚的姿势,握着对方的手,在纸面上缓缓移动着。
  一个娟秀的“沈”字赫然落下。
  “别太用力,随着我的手感受就好。”祝卿安站在越尔的身边,呵气如兰,身上盈盈香气在空气中散发出来。
  似乎是玫瑰。昨日她提过玫瑰露,应当就是那个东西。
  玫瑰的花瓣是苦涩的,花朵的香气全部来源于最中间的花蕊。而祝卿安用过的玫瑰露,是将整朵的玫瑰清洗干净后,捣碎过筛,渗出的汁水熬制成凝露。所以她身上并非刺鼻浓郁的气味,是淡雅的馨香。
  一如窗明媚的春光透过窗纸,映射在二人的衣袍上。和煦的温暖洒在二人周围,惬意又温柔。
  越尔的手背上,少女的掌心柔柔软软地,从外侧包裹着她的拳,舒缓的力道带动着她的手臂,对方力度不算大,但却刚好足以推动她的胳膊。
  都说女儿家容易体寒,或许这个李卿卿也是这样。上次在悬崖边,越尔就记得,对方的手腕是凉的。当时还以为是因为害怕,而此刻,站在阳光下,她的手竟还是比自己的要凉许多。
  所谓冰肌玉骨,或许描述得就是这样娇弱的人吧。越尔想。
  沈三娘三个字落下,祝卿安这才松开对方的手,笑着说:“你看,这样慢慢写,你也能写好的。”
  也能……刚刚那支笔何曾听过越尔的指挥。
  只是,手背上的触感突然离去,越尔觉得皮肤莫名有些发痒。
  “刚刚我还有一处不是很明白,你可不可以再教我一次。”越尔指着“娘”字的右半边,说道:“这个是先写横还是先写竖来的?”
  祝卿安脾气很好,再次攥上对方的手,提笔蘸墨。眼看笔触就要落到纸上,蓝溪的敲门声响起。
  “当家的,苏姑娘来了。”
  听见有人来,祝卿安倏地松开了越尔的手,并不经意地朝旁边迈了一小步。
  沈三娘作为土匪窝里的老大,应该不喜人看见她被拿着手写字的模样,祝卿安想。
  “你做什么突然靠那么远?”越尔放下笔,没急着让人进来,而是先问身边的祝卿安。
  午后阳光温暖,这屋里又关着窗户。祝卿安热得脸颊微微泛红,可落到越尔眼里,怎么看怎么像是——被捉奸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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