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郑清秋,陆放真来收拾你,看你还怎么嘴硬!哪有女人不怕离婚的!”
  ……
  郑清秋把齐娇对杨大宝的吩咐都听进去了,她过了一会儿才让招弟回头看,知道杨大宝确实已经往陆放家里跑后,她才心满意足地笑了。
  陆放无耻之处在于,他瞧不起她,却需要她为他操持家务,所以再瞧不起她,也不能没有她。
  所以,她不能光等陆放来休她,她得想办法激怒陆放。
  陆放好面子,如果让他丢了脸面,一切会好办很多。
  街上很冷,郑清秋也不想那么多了,看着穿着单薄的女儿,当务之急,是要买些棉花给她做件新衣裳。
  拐出“商队一条街”,终于看到一个棉花铺子了,郑清秋拉着闺女的手就走进去。
  西疆盛产棉花,棉花的质量非常好,价格便宜。
  棉花铺子里卖的不只有棉花,还有纺好的棉布,不同花色不同厚度的都有。
  郑清秋买了好几斤棉花,毕竟除了招弟,她也要给哥哥嫂嫂侄女儿也做一身棉衣。
  她帮哥哥一家三口挑好做面儿的棉布,就让店主去裁剪她需要的长度,她带着招弟去挑选招弟喜欢的棉布花色。
  相对于十几年后千篇一律的黑灰蓝,这年代的布料花色还算多样。
  郑清秋看中了一种被当地人称为“艾德莱斯”的花色布料,有用亚麻纺的,有丝绸纺的,更多的是棉纺的,颜色很是绚丽。
  她挑中一条蓝白黄三色纺织的棉纺艾德莱斯,刚想叫招弟过来比一比,看看在身上的效果,就见招弟突然跑开了。
  第5章 陆放来了
  招弟跑到了摆放着粗布麻布的货架前,挑中了一块纺得最粗,也最薄的麻布。
  “妈妈,我要这个,我好喜欢这个呀!就要这个啦!”小小一点点的小姑娘,抱着一捆比她大半个头的灰色布匹,迈着小短腿“呼哧呼哧”地跑到郑清秋跟前。
  “妈妈,我只喜欢这个喔。招弟选好啦,到妈妈选啦,妈妈,你就在这里选吧,这些妈妈穿在身上肯定很好看。”小姑娘双手没有空闲的,就用下巴指了指另一个货架上的艾德莱斯。
  郑清秋抽出她怀里的麻布摸了摸,很粗糙,很薄。
  她摇了摇头,把麻布放到一旁。
  “招弟,咱们不买这个麻布,你就在这里选。”郑清秋挑了几块暖色系的艾德莱斯来,推到招弟跟前。
  招弟看了一眼,摇摇头,还是指着她刚才抱过来的麻布。
  “妈妈,我喜欢这个!”
  郑清秋蹲到小丫头跟前来,伸手摸摸她的后脑勺。
  “招弟,撒谎的孩子不是好孩子,尤其是和妈妈撒谎,更不好。你不能骗妈妈,你说,你是更喜欢哪种?”
  郑清秋说得很温柔,也很认真。
  招弟抿了抿嘴,欲言又止。
  “妈妈,我……”
  “不可以骗妈妈。”
  “我……我喜欢这个……”招弟低着头,小心翼翼地指了指一块红色系的艾德莱斯。
  郑清秋的嘴角勾了起来,她就知道,小孩子对这种颜色鲜艳,花花绿绿的布料,是没有抵抗力的。
  她把招弟单独挑中的那一捆艾德莱斯抽出来。
  “招弟,那我们就买这个,妈妈拿这个给你做棉衣。”
  “不用的妈妈。”小丫头又摇摇头,“妈妈,招弟还在长身体,长高了长大了,衣服就得换新的啦,不用做太好的,浪费呢,我们要这块就好。”
  招弟又抱住了她刚才抱过来的那捆麻布。
  粉丝群里的读者们都泪目了。
  【呜呜呜呜招弟太懂事了,懂事得让人心疼啊】
  【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到底经历了什么苦难才这么懂事呢】
  ……
  郑清秋看着招弟认真的表情,也是一阵心疼。
  小孩子长高长得快是没错,家庭条件不好的,为了省钱,不给孩子做太贵的衣裳,也是考虑了实际情况的。
  可是在陆家,似乎不需要这样。
  陆显宗只比招弟大一岁,家里好吃的好喝的都给他,他个子长得比招弟快多了,陆放和陆富贵也从来不在他身上省衣服的钱。
  哪怕陆显宗一件衣服只能穿一阵子就短了,陆放和陆富贵也一直给他穿最好的。
  当时陆放的解释是,陆显宗他爹娘都去世了,他从小就是个孤儿,当然要对他好一些。
  那会子郑清秋也信了,如今知道陆显宗是陆放的儿子,陆放只是重男轻女后,只觉得又恶心又憋屈,更多的是对招弟的愧疚。
  “招弟,妈妈有钱,妈妈会做针线活,能买得起这些,我们招弟就值得这么好的,妈妈想给你买,你要是拒绝的话,妈妈会难过的。”郑清秋又摸摸招弟的后脑勺柔声道。
  她的钱,养招弟和自己,确实是够的。
  原著里她过得那么清苦,还不是因为把挣来的钱都给陆放了,以后她不再管陆放和陆显宗,她和招弟就可以过得滋润些。
  招弟抿了抿嘴,终究是害怕郑清秋失望,于是点头。
  “好,谢谢妈妈,妈妈对招弟真好,招弟最喜欢妈妈啦。那妈妈也要给自己做漂亮的衣服哦!”
  “好的哦。”郑清秋抱着小招弟,心都要化了。
  果然孩子还是亲生的好,以前她对陆显宗掏心掏肺,总因为陆显宗“从小就没了爹妈”而多关心他,结果从未得到过陆显宗任何一句感谢。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