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我还记得莱丽莎与我讲起这里,脸上那种生动的神采,仿佛那间阴森的鬼屋、狠毒的女人、呻吟的饥饿的鬼魂,都能立刻浮现在当时的我们面前。
  一件逸事,一个刻板无趣之人的传奇,就这样不经意地发生在冷漠的城市里,后来,它又与我的母亲联系在一起。
  “我的妈妈是一个美人,黑色的卷发,小麦色的皮肤,眼睛像是藏在地底的黑色宝石,莱丽莎告诉我,没有人能够抵抗她的美貌。”
  “弗里西亚·博克?”邓布利多问我。
  “是我的妈妈。”我说,“她难以习惯晦暗阴郁的家乡,就像是一块熠熠生辉的金币被埋没在无边无际的荒土。”
  “但是嘛——”我用手指从额头顺着鼻梁往下划,“我们都知道了,这是一个悲剧。”
  他叹了口气。
  “所以我总是在想,婚姻也好,无婚姻也好,爱情究竟能够给人类带来什么。”
  “我是如此热爱我的母亲,对于任何一个孩子来说,缺少母亲就活不下去,这是亲情的力量,由相同的血脉带来。至于我会爱其他无血缘的人吗?”
  “即使是母亲,诸如‘没有某某我就活不下去’,随着时间推移终究会被证明,这样的誓言是无法实现的。那些我们所挚爱的、不可或缺的,都注定会遵从‘全能的神明’或者‘篡位的恶魔’的旨意,从我们生命消失。死亡如万钧重压迫灵魂,越是成长,心灵就越是饱含不可告人的苦衷。”
  “我已有苦衷,好了,破釜酒吧到了,我们该分别了。”
  我站在门口,面无表情地望着老人。
  “再见。”
  我走进壁炉,消失在火焰中。等到再次踏出时,已经在博克老宅。
  瓦里西待在楼梯下面,我知道里德尔又把它赶回来了。这对于它来说是一件好事,但是对于它的内心而言又是一件可悲的事。
  莫名地,我又想起教区神父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我们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解决问题,如今我们站在问题的边缘。”
  猫头鹰拍打羽翼的声音令这只小动物活过来,它先我一步打开窗户,毕恭毕敬地将信件放在我的掌心。
  那是通贝里寄给我的,关于新的一年将会被派往霍格沃茨的官员。
  我拆开信件,上面写的是一个不算熟悉的名字:多洛雷斯·乌姆里奇。
  她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能够控制她吗?
  我将这个名字与附在信纸背后的介绍和照片压在餐盘底部,耐心地搅拌我的南瓜汤。尽管这不和礼节,但是在管着我的人已经不在这里了。
  他睡在房子后面的树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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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丽可这个人物确实是一个汲汲经营之徒,可以说是卑鄙小人。她总是说被人嚼着她的骨头渣子,实际上,她才是看见尸体就扑上去的鬣狗。然而她是可以被信任的,对于有能力或者有价值让她背负起责任的人而言,她就是绝对值得信任的。
  第169章 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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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于知道伯德府附近的那个教堂叫什么名字了
  ——圣克莱门特
  当我移形换影至城镇上的酒馆时,镇子里的老人正在享受午后的阳光。他们的旱烟燃烧着,空气里弥漫劣质烟草与胡桃叶的气味。一群不用上学的小孩聚在街角,脏兮兮地逗弄一只后腿受伤的流浪狗。
  “做什么呢?”我走过去,那群孩子看见我便散了,只留下一条老狗瘫在原地。我觉得它有些眼熟,但是又想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
  一个半边脸都是烧伤痕迹的男人从巷子后面跑出来,他胆怯地望着我的黑袍子,打着手语告诉我那条狗是他的。
  聋子配瘸狗,我看了一眼就不感兴趣地走开。
  这时候,钟楼上的钟又开始敲了,喝得醉醺醺的酒鬼就开始唱着不着调子的歌:
  圣克莱门特的钟声说,甘草扶你入梦乡;
  圣克莱门特的钟声说,基督在我腹中亡;
  圣克莱门特的钟声说,金盆把鸟送进永生旁
  “格蕾雅小姐?”一个眼珠浑浊的醉鬼朝着我的方向喊,挣扎着想要离开那群抽烟的同伙。不过另外一些同样醉醺醺的人将他拉住了。
  我并不讨厌这里,也称不上喜欢,停留在这里只是不希望有巫师能够找到我与远处那栋房子的关联。当我走上小路,小镇上的一切就与我没什么关系了。
  林鸦在树枝上发出嘶叫,喊声拖得很长,我又走出几步,林子就下起雨来。当我冒着雨象征性地敲了敲伯德府的大门,站在玄关处抖落身上的水滴时,一个胆怯不安的男人正垂着头往壁炉走。
  他看见我,立刻不由自主地站直身体,恭敬地朝我打招呼。
  “日安,林顿先生。”
  “您好,大人。”
  他说完,像是完成某种任务一样匆匆离开,我走进会客室,果然见到里德尔坐在那里。
  “谈出什么结果了吗?”我随口一问,也没指望他能回答我什么,“看样子中午没吃?”
  等到我像个下班回家还要做家务的社会牲畜一样给他弄出简易晚餐,我俩应付着吃完之后,里德尔才半是抱怨地对我说:“这些人全是贪生怕死之徒。”
  其实他们出现这样的情况倒也正常,如果只有一个神秘人,这些人自然可以分成两派——支持他的与不支持他的。然而,问题的复杂之处就在于,如今出现两人,并且这两个人并没有分出胜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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