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尊上,你怎么也不吃?”
  是不喜欢么?
  还是说和他一样,想起了一些糟心事,心情不好。
  也是了,谁遇到这事儿能开心的起来。
  都说剑修的剑几乎就等于剑修的老婆一样,那么这灵剑重新认主,不就跟老婆劈腿一样糟心吗?
  而且劈就劈吧。
  偏偏还劈到一个小孩儿身上。
  要多糟心有多糟心。
  想到这里,林雪卿忍不住咬紧了后槽牙,没由来地替叶明镜生起了气。
  然而,他这边顾着生气;那头,叶明镜不紧不慢夹起一筷子糖醋排骨,说:“谁说我没吃?”
  林雪卿皱皱鼻子,瓮声道:“没看到您吃。”
  坐在两人对面的风如雨却哈哈大笑:“那是你没看见,我们可都看见了,明镜剑尊胃口好得很呐。”
  林雪卿:“……”
  叶明镜徐徐,又是夹起一筷子凉拌耳丝。
  “…………”
  林雪卿搞不懂了。
  所以这事儿就他一个人生闷气吗?
  是他误会了问长生剑对叶明镜的作用吗?
  不对啊。
  问长生剑也是自叶明镜十岁结丹起,就伴随着叶明镜本命灵剑。也是他千辛万苦,从剑宗剑冢秘境里召唤而出的绝世好剑。
  数十年来。
  问长生剑伴着叶明镜,不知斩下了多少魔修的头颅。
  正魔大战中,一人一剑威名赫赫,在整个修真界声名远扬。
  林雪卿一直以为。
  叶明镜虽修的是无情道,可若是论起世上他对何人有情,那便一定是问长生剑了。
  当然,这是在后来那件事没发生的情况下。
  后来,诚如方才所见。
  叶明镜修为尽失后,便失去了对问长生的束缚。
  威名赫赫的绝世灵剑成了一个摆设,终日摆放在房间角落里,不见天日,乃至于落了灰。
  于是十年后。
  当有人,也就是林雪卿在原著里讨厌程度仅次于叶明雪的那个人,金有志来探望叶明镜的时候。
  问长生剑不吭不响,随那人走了出去。
  ……
  如今回忆起这些情节。
  林雪卿都不愤怒了,只觉得晦气。
  尤其是方才他知道那叫金扶摇的小兔崽子是金有志的儿子,就更觉得晦气。
  这到底算什么?
  但可悲的是,竟然就连原主也不介意这事儿了。
  不过……是真的不介意吗?
  用过餐后,林雪卿跟在叶明镜的身后,看着他空空如何的挺拔后背,出神地想。
  咯吱一声。
  门被合上。
  这里是醉仙楼隔壁的客栈,同样有十多层高。不过同醉仙楼不一样的是,林雪卿大手一挥,包下了整间客栈。
  毕竟此次丹宗出席紫微秘境的弟子颇多,不止林雪卿一个。
  而且除了要进秘境历练的人,随行者,比如风如雨,林枫林海这些人也来了不少。
  索性一个宗门住在一起也方便。
  林雪卿干脆就包下了整间客栈。
  他和叶明镜一起住在顶楼,两个表哥和风如雨住在次一层,剩下的人依次安排。
  “尊上。”
  一进门,林雪卿就迫不及待地叫住人。
  叶明镜的轮椅才刚安稳下来,便听身后少年语气急切,仿若殷切盼望了主人许久的小狗,终于等到外人走完了,这才亲亲热热地蹭了上来。
  他转身:“饿了?”
  林雪卿方才没吃两口,肯定这会儿会饿。
  不料林雪卿摇摇头,眼神清澈:“不饿,就是想跟您聊聊天。”
  “聊天?”
  叶明镜面色不变,淡淡道:“好啊,来聊‘火球术’。”
  “火球术”是一种攻击性的术法。
  能够将火系灵根体内的灵气以火球的形式释放出来,对敌人产生攻击。
  若是火球术修炼到了顶级,便能够呼唤出铺天盖地的大火球,一招灭掉一个小宗门都不在话下。
  因为林雪卿初次出山历练。
  秘境中难免遇到不轨之徒,故而需要一些攻击性的杀招。
  这三个月里,便一直在练火球术,已经从一级练到了五级。
  然而——
  不出所料,谈起火球术,包子脸马上变成苦瓜脸,委屈极了:“啊?我不是想要聊这个。都三个月了,尊上,我们就不能聊点儿别的吗?”
  叶明镜捏捏苦瓜脸:“你想聊什么?”
  林雪卿眼神里亮起光芒:“尊上,您还记得我曾允诺过您的那七把灵剑吗?”
  “自然记得。”
  林雪卿挠挠头:“我当时允诺您了,也把藏剑阁的钥匙交给您了。不过后来有弟子告诉我,您从未去过。”
  “的确。”
  叶明镜道:“暂时还用不上。”
  毕竟叶明镜才刚刚经过缝补经脉没多久,身体内的经脉还没完全长好。虽说可以使用灵力了,也能与正常修士一样修炼,可到底还是不能操之过急。
  显然,御剑就属于哪个“操之过急。”
  林雪卿也非常理解,所以他之前一直没吭声提起过这件事。但今天不是正好遇到问长生了吗?
  林雪卿想起这事儿来,便说什么都想让叶明镜再选一把剑出来。
  “的确是暂时用不是,不过马上就能用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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