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首富的亲姑姑[年代文] 第144节

  “大哥,我突然想起自己还有事没做,您好好休养,我先回家啦!”说完,她又指了指带来的礼物,“因为我们没在花城逗留,所以还是从首都买来的特产,您别嫌弃。”
  这次可比不上上回的贵重,数量也少。
  谢君颢轻笑,“你这么有心,我怎会嫌弃?谢谢你的礼物。”
  他很注意分寸,并没有挽留陆明珠。
  毕竟,他是未来的大伯子,而陆明珠是未来的弟媳妇,不宜走得太近。
  亲自送她到门口,谢君颢说道:“君峣出国前给你定制了一批服饰,前儿来告诉我说做好了,当时你不在香江,我叫他们等你回来再送上门,待会儿我打电话通知他们。”
  他们,指的是商家。
  陆明珠眼里露出一丝惊喜,“君峣人不在居然还给我定制衣服?谢谢大哥。”
  欢快地回家等着。
  果然,没多久就有万古洋行的店员送来上百件衣服和鞋子、手袋、丝巾等。
  都是知名的奢侈品牌。
  因为现在的香江并没有品牌专卖店,也没有追求奢侈品的意识,所有只能在洋行购买到这些品牌的商品。
  万古洋行是香江最大的洋行,还有在其他行业的投资,货品是最齐全的。
  一件件地试穿,陆明珠喜欢极了。
  按照她的尺寸来裁衣制鞋,无比的合身合脚,特别舒适。
  到底是一分钱,一分货。
  面料也是最好的,柔软贴身。
  谢君峣的审美一流,他定制的衣服款式非常适合陆明珠,穿在她身上,活脱脱的人间富贵花,又美又有气质。
  没有一件是重复的。
  陆明珠送走店员,穿上一条漂亮的绿叶白牡丹连衣裙,重新回到书房坐下,继续写《刀客》的梗概和大纲。
  一把刀救了金凤凰,她喜欢上了刀。
  或者说是刀的主人。
  一个行色匆匆却
  英俊潇洒的白衣少年。
  然而,少年并没有为了她停留,因为他要赶回家成亲。
  此时,他们并不知道对方是自己的未婚夫或者未婚妻,只有金凤凰的一缕情丝落在少年的身上,扯不断理还乱。
  分别后,各奔东西。
  金凤凰继续走向她的江湖,产生学刀的想法,也付诸于行动,以十八岁高龄拜入大刀门,机缘巧合地成为掌门弟子。
  大刀门的刀和少年的刀一模一样。
  因为筋骨成型,不好打磨,金凤凰付出比常人多一百倍一千倍的努力。
  就在她终于学会最简单的一套刀法时,回家成亲的师兄携妻回山,见面时才发现这个师兄是救了她的刀客,师兄的妻是继母生的只比她小一岁的妹妹金灵芝。
  那个有父疼母爱、活泼恣意、不用住进深闺、不用学习琴棋诗画织锦刺绣却可以舞刀弄枪、出门游玩赴宴的妹妹。
  她逃婚,妹妹代嫁,成为天下兵马大元帅的儿媳妇,颇得婆家喜欢。
  写到这里,陆明珠轻笑一声。
  继母的算计简单粗暴,奈何金凤凰由她一手教养,任她搓扁揉圆,年纪轻,未经世故,看不破她的手段,看不透她的人心,连丫鬟都是她的人,终被算计得一无所有。
  因为婚事是金凤凰的,所以给她备嫁妆时,生母的嫁妆全部陈列其中,现在都是妹妹的了,和她没有任何关系。
  也因为她逃婚,她很快被金家除名,对外宣称说她生病而亡。
  见到她,妹妹也没有认她。
  从此以后,世上再无大家闺秀金凤凰,只有大刀门的女弟子金凤凰。
  她勤学苦练,坚定地往前走。
  皇天不负有心人,终于,她成为一名优秀的刀客,达到出师的标准,行走江湖时,遇到一个喜欢她的黑衣少年。
  陆明珠花两天写完大纲,然后写开头。
  写剧本时,她的速度就提升上来了,很快,她便完成一万余字的开头。
  接着润色、誊抄,亲自寄出去。
  陆明珠依旧比较看好发行量极大的《香江日报》,所以还是寄给他们,如果被退稿她再转投其他报社。
  有过退稿、改稿的经历,信心略不足。
  时代不同啊!
  把大信封放进邮箱里时,陆明珠揉揉酸痛的手腕,没有立刻回家。
  她下山去明珠小食铺吃美食,进门就想退出来,因为她又看到李青云带陆菲菲在吃鱼蛋面,穿着打扮倒是相配。
  陆明珠悄悄地走进去,没让他们发现,并背着他们坐在李青云座位的后面。
  李青云正向陆菲菲打听分家的事。
  陆菲菲很郁闷,“是分家了,但是和我没关系。爸爸向来只喜欢明珠,不喜欢我,根本没有分任何家产给我。”
  即便她违抗父母也要和李青云在一起,此时也觉得十分不忿。
  陆明珠得到的太多了。
  而她,只有结婚才能从陆父手里拿到一笔可能不低于姐姐们的嫁妆。
  她这么跟李青云说,李青云大义凛然地道:“好男不吃分家饭,好女不穿嫁时衣。菲菲,我们制衣厂已经卖出去不少衣服,我相信有朝一日我会让你拥有令别人羡慕的财富和地位。”
  他双手握着陆菲菲的手,深情地说:“菲菲,我们结婚吧!”
  说着,他拿出一个戒指盒。
  紫红色,丝绒面,小巧玲珑,上面还压着“明珠金钻行”五个金色的标识。
  轻轻推开,露出一枚钻戒。
  白金戒托,作捧花式镶嵌。
  看主石大小,约有1克拉左右,闪耀着属于钻石的火彩,十分精致。
  李青云离开座位,半跪在地,手举钻戒,再次说:“菲菲,请你嫁给我,我一定会给你想要的幸福。”
  陆菲菲双手捂唇,激动不已。
  在周围食客的起哄下,她伸出自己的左手,任由李青云把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
  第093章
  这样就感动了?
  陆明珠不知道四姨太对陆菲菲平时是怎么教育的,导致她这么缺爱。
  昏了头似的。
  李青云穿她买的衣服、用她的钱开厂子、或许还是用她的钱买一枚小钻戒,这样的一个人哪里值得托付终身了?
  看长相吗?
  可长相好、人品好的男青年到处都是,她怎么就非得抓住李青云不放?
  难道是真爱?
  陆明珠百思不得其解。
  虽然是姐妹,但姐妹感情一般,既有嫡庶之分,陆明珠又是妹妹,没资格对陆菲菲的感情、婚姻指手画脚。
  有老头子呢!
  他不会由着别人欺负他女儿,哪怕是姨太太生的庶女。
  李青云若聪明,只会捧着陆菲菲。
  话说,陆菲菲该不会是看中这一点吧?
  就离谱。
  想通后,陆明珠心安理得地光吃云吞不吃面,再加几串咖喱鱼蛋。
  不是浪费地不吃面,而是只煮云吞。
  虽然花钱大手大脚,但在穿衣吃饭上面,陆明珠从不浪费。
  很快,陆菲菲和李青云发现了她。
  她仍背对着二人坐,可随身的两个保镖不是,陆菲菲一眼就认出来了。
  以前跟陆父,她经常见到。
  “明珠。”陆菲菲想起自己刚才的抱怨,有点不好意思。
  陆明珠转过身,礼貌地道:“七姐。”
  没对她接受李青云的求婚而发表意见,让陆菲菲松口气的同时又感到心里格外难受,因为她想起母亲说过陆明珠分到的家产。
  比兄弟们都多,仅次于陆平安。
  她的钱花不完,自己呢?
  资助李青云开制衣厂都得靠典当首饰才凑够5万块港币,好在衣服卖得不错,已有收入。
  别人都觉得她傻,她才不傻呢!
  她有制衣厂50%的股份。
  完全没想过股份是可以被稀释的。
  看看自己手上求婚戒指镶嵌的一粒小小钻石,再看看陆明珠手上的大钻戒,陆菲菲觉得陆父好不公平。
  陆明珠很少戴重复的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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