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倒不是觉得对不起亡夫,而是担心就这样在灵位前睡过去,黎雅博会不会有意见。
  他会不会觉得她作势虚伪,白天为丈夫哭得像只兔子,一到晚上却连夜都熬不住?
  不应该嫌咖啡苦就不喝的。
  匆匆洗了个脸,又换了身衣服,方咛被佣人领去饭厅用早餐。
  大少爷和小少爷早已在餐桌入座,黎雅学张嘴想叫她,瞥了眼主座的大哥后又缄了口,只冲她招了招手。
  方咛在黎雅学身边坐下,一边等待佣人为她铺好餐布,一边用余光轻瞥黎雅博。
  好在他没有提昨晚的事。
  男人正一手拿着平板,另只手握着银叉将香肠送入嘴中眼睫轻垂,神态闲适。
  如果将平板换成报纸或者书,跟黎一明没两样。
  这是个纸媒没落的时代,黎一明时常会惋惜地感叹,阅读最质朴的乐趣在于翻动纸张,只可惜这种乐趣逐渐被科技取代。
  这几年报社和杂志社倒闭了一家又一家,方咛问过他,既然这么惋惜,为何不投资一把,他财力雄厚,那点钱不过洒洒水。
  黎一明坦诚地说:我是商人,即使再喜欢一件东西,如果它不能给我带来价值,那就没有投资的必要。
  他的语气淡然,毫不掩饰地承认自己作为商人的本性,在听到这个回答后,方咛有些矫情地问道:那我呢?
  我能给你带来什么价值呢?值得你在我身上投资。
  可能对于黎一明来说,他给她的不过凤毛麟角,但对她来说,却已经是一辈子也不可能够到的物质条件。
  你啊,黎一明冲她轻笑,到我这个年纪,情绪价值比什么都重要,而你就是上天给我最好的礼物。
  这句话在当时的方咛听来,无比浪漫。
  可现在仔细想那句话的含义,不过是她作为年轻女孩儿,为他日渐苍老的年纪带来一丝鲜活,让他忘却追不过时间的无奈,所以他才相应地满足她的物质和生活。
  这种关系真的很像是宠物与主人。
  就像黎雅博说的那样,他喜欢养狗,而他的父亲喜欢养她。
  人人都知道人人平等,而人人也都知道,在绝对的阶级和物质差异下,平等就是个笑话。
  现在黎一明死了,她难过悲痛,但这到底是因为黎一明是她的丈夫,还是因为黎一明是她的主人?
  我脸上有东西?
  低沉的语气里夹杂着打趣,方咛回神,这才发现自己在回忆黎一明的时候,居然是看着黎雅博的。
  没有,方咛不知道该用什么借口去解释,只能老实说,我就是看着你,突然想到你爸爸了。
  用餐的手一顿,黎雅博眼神平静,没有波澜地望了她几秒,然后问道:是吗?想到他什么了?
  没什么,方咛随口说,只是想到你爸爸也喜欢吃这种曼城香肠。
  她勾了勾嘴角:或许是父子间的遗传?都喜欢同一种食物?
  黎雅博微挑眉,笑容温和。
  有可能。
  气氛和谐异常,餐桌上的三人用餐姿态优雅,手中银具只发出极轻微不可避免的响声,安静用餐的黎雅学看看大哥,又看看方咛。
  他能想到在大哥回来后,方咛应该不用再那样整天被氏族亲戚们烦扰,却想不到大哥和方咛间会相处得这么和平。
  方咛刚嫁进来时,黎雅学还小,给她使过不少绊子,她从不抱怨,也从不找父亲说道。
  人最恨一拳打在棉花上,不痛不痒,十岁的小男孩恼怒非常,将人生这十年里所学到的、能想到的最恶毒的话说出了口,试图达到羞辱她的目的。
  而她听了,也只是柔声说。
  雅学,我从来没想过当你的妈妈。
  下一秒,她又说:而且我还这么年轻,你叫我妈妈,还把我叫老了。
  那你为什么还要嫁给我daddy?
  黎雅学的语气里带着稚嫩却直白的怀疑:你这么年轻,你比我大哥还要小。
  是为了钱吧?因为我daddy很有钱。
  所有人都是这样认为,不然她那么年轻,为什么要嫁给一个年纪甚至可以当她父亲的老男人?
  如果我说不是,你信吗?方咛轻声说。
  不信。
  当时的黎雅学是这样回答的,但到现在,他亲眼看见了方咛在爸爸死后的这段时间是怎么一分一秒熬过来的。
  但是大哥又不知道,他和方咛根本没有接触过。
  正困惑着,大哥的平板突兀地来了一段视频邀请。
  一阵狗叫从平板里传出来。
  黎雅博看着平板,眼带笑意:bob,散完步回来了?
  bob是黎雅博的宠物狗。
  不用看平板,也能从bob欢乐的叫声中感受到它的兴奋。
  负责照顾狗的佣人有些气喘地夸赞bob真是太有活力了,他已经牵它绕着宅子的后山跑了好几圈,它还是意犹未尽。
  黎雅博笑着说:它陪着我在国外生活的时候就很喜欢外出,家里一整片的草坪给它跑都不够,经常跳墙自己溜出去玩。
  说罢,他故作责怪地对狗说:bob,不可以给别人添麻烦,又接着对佣人笑着说,辛苦你照顾它了。
  佣人连说应该的应该的,bob不知听懂没有,兴奋地汪汪两声,还侧头亲昵地舔了舔佣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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